随着成衣结构越来越复杂(尤其是女装和童装),对不少品牌来讲,如何进行纤维含量的标注,成为了越来越困扰的问题。今天,纤妮儿就结合示例为大家具体讲解纤维含量的表示方法。
Q:成套销售至最终消费者的产品,是不是每件单品都需要有独自的纤维含量标签?
A:看成分。如果每件单品纤维含量一样,可只标在一个单品上,如果每件单品纤维含量不一样,必须每件单品上单独标注。
Q:面料里料成分一样的产品,可以合并在一起标注么?
A:看面料。如果面料和里料采用同一种织物可合并标注。此处划重点!简单来讲,就是指面料里料要完全是同一种织物才行,单单只是成分一样,但是颜色不同,结构不同,也是不能合并标注的。
示例:里/面料 100%聚酯纤维
Q:粘纤、莱赛尔可以合并在一块出么?
A:可以。含有两种以及两种以上化学性质相似且难以定量分析的纤维时,可以列出每种纤维的名称,也可以列出其大类纤维名称,合并来表示其总的含量。
Q:面料由两种不同的织物拼接而成,但是纤维含量是一样的,可以合并在一起标注么?
A:可以。面料(或里料)的拼接织物纤维成分及含量相同时,面料(或里料)可合并标注。
示例:100%棉
Q:下图中箭头所指袖子的纤维含量如果与大身不一样,可以不标么?
A:看面积。单个织物面积或多个织物总面积不超过表面积15%的织物可不标。否则需要分别标注其纤维名称和含量。
示例:主体:100%棉 袖子:80%棉 20%聚酯纤维
Q:产品上的下摆或者袖口这些小部位,是不是可以不标注纤维含量?
A:看面积。在产品中起装饰作用的部件、非外露部件以及某些小部件,如花边、褶边、滚边、贴边、腰带、饰带、衣领、袖口、下摆罗纹、松紧口、衬布、衬垫、口袋、内胆布、商标、局部绣花、贴花、连接线和局部填充物等,其纤维含量可不标。若单个部件的面积或同种织物多个部件的总面积超过产品表面积的15%时,应标注该部件的纤维含量。
示例:主体面料:100%腈纶;
蕾丝下摆:100%棉
注:衬布、衬垫、内胆布等非外露部件可不标注,并且不受15%面积的限制。
Q:检测机构解释产品上涂层或者胶质去除不了,无法给出定量结果,这种情况应该如何标注呢?
A:可只定性。含有涂层、胶(粘合剂)和薄膜等难以去除的非纤维物质的产品,可仅标明产品中每种纤维的名称。
示例:基布:棉/聚酯纤维
Q:对于含有不规则花型的产品,如何进行纤维含量的标注?
A:结构复杂的产品可仅标注主要部分或贴身部分的纤维含量,对于因不完整或不规则花型等造成的纤维含量变化较多的织物,可仅标注纤维名称。
示例:蕾丝面料:绵纶/氨纶 侧翼:80%锦纶/20%氨纶 里料:100%棉
以上内容,均出自GB/T 29862-2013 《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》中相关条款,有兴趣的童鞋,可以查看原标准文件。
来源:中纺联检 编辑:中国纤维流行趋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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